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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案件同案犯最高量刑三年,主犯五年后就不用再追诉了吗?
    发布时间:2018-08-01 11:15:51  浏览:2414次

    问题描述:朋友的公司涉嫌走私被起诉判刑,他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当时刚好在国外,听到消息后就一直没回国。现在案子判决已经下来了,判的最重的判了三年缓刑,请问他是不是过了五年就可以回国,不被追诉了?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关于你所述的案件,法院在案件中的最高量刑与刑法规定的法定最高刑并不是同一概念,而且如果你朋友已经被公安机关(海关缉私部门)立案侦查,对他的追诉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延伸阅读: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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