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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货物被鉴定为固废有走私的风险吗?
    发布时间:2023-10-25 23:42:29  浏览:220次
    ┃ 问题描述:
    您好,我司进口了一批次级电池,都是可以正常使用的,但是在进口时被海关查验,经鉴定被认定为固体废物,请问我司有走私风险吗?
    兰迪海关部-韩逸航:

    您好,根据海关法第82条,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运输国家禁止进出境货物进境的,是走私行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综合判断:一是是否明知进口货物是废物;二是在进口过程中是否实施了伪报、瞒报、夹藏等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



    韩逸航 责任律师 韩逸航  / 兰迪海关部
    海关稽查律师、贸易准入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 标签:
  • 废物
  • 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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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韩逸航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联系电话:1335297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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