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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出)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药监安[2001]585号)
    发布时间:2001-06-23 06:00:00  来源:  浏览:2352次

    【发布部门】公安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等 【发文字号】国药监安[2001]585号
    【发布日期】2001年12月30日 【实施日期】2002年1月1日
    【法律类别】药品、药材、医疗器械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自2023年1月1日起失效,替代的规范性文件为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口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22年第115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加强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出)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药监安[2001]5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进一步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出口的管理,充分满足医疗、教学和科研的合法需求,防止流入非法渠道,维护和促进正常贸易,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进(出)口实行进(出)口准许证管理制度。
      二、任何单位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出)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见附件1、2),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标准品及对照品,不论用于何种用途,均需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或《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见附件3、4、5、6),方可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
      三、携带医疗机构自用的少量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出境的,需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携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证明》(见附件7)。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进(出)口,海关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或《携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证明》办理报关验放手续(以上证件样章见附件8)。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进(出)口准许证仅限在该证注明的口岸海关使用,并实行一批一证制度,证面内容不得自行更改。如需更改,应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换证手续。
      五、海关验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时,应在相应进(出)口准许证的指定位置签注盖章。
      进(出)口单位应于药品进(出)口完成后1个月内,将海关签注的进(出)口准许证第一联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因故未能在准许证有效期内完成进(出)口的,须在有效期满后1个月内将原证退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本通知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
         2.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
         3.《麻醉药品进口准许证》 (略)
         4.《麻醉药品出口准许证》 (略)
         5.《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 (略)
         6.《精神药品出口准许证》 (略)
         7.《携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证明》 (略)
         8.《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携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证明》样章(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关总署
                                二00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        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


    税则号列        货品名称              注释
    12119039 30      大麻
    12119039 40      罂粟壳
    13019090 20      大麻脂
    13021100        鸦片液汁及浸膏           也称阿片
    29221400        右丙氧吩(INN)及其盐
    29223100 20      美沙酮、去甲美沙酮及它们的盐
    29263000 10      美沙酮中间体            4-氰基-2-二甲氨基
                                 -4,4-二苯基丁烷
    29333300 11      阿芬太尼,芬太尼          以及它们的盐
    29333300 12      哌替啶,地芬诺酯          以及它们的盐
    29333300 13      氰苯双哌酰胺,丙吡兰        以及它们的盐
    29333990 80      雷米芬太尼及其盐
    29334100        左非诺(INN)及其盐
    29349100 20      右吗拉胺,舒芬太尼         以及它们的盐
    29391100 11      罂粟杆浓缩物
    29391100 12      可待因、双氢可待因、乙基吗啡    以及它们的盐
    29391100 13      埃托啡、海洛因、氢可酮       以及它们的盐
    29391100 14      氢吗啡酮、吗啡、尼可吗啡      以及它们的盐
    29391100 15      羟考酮、羟吗啡酮、福尔可定     以及它们的盐
    29391100 16      醋氢可酮、蒂巴因          以及它们的盐
    29391900 10      二氢埃托啡,吗啉乙基吗啡      以及它们的盐
    29399110        可卡因及其盐
    30044090 40      含生物碱类麻醉药品的单方制剂    包括其衍生物,已配定
                                 剂量或制成零售包装
    30049090 30      其他含29章麻醉药品的单方制剂    已配定剂量或制成零售
                                 包装

    附件2:        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


    税则号列        货品名称              注释
    29055100        乙氯维诺               INN
    29055900 10      乙氯维诺的盐
    29181990 30      γ-羟基丁酸及其盐
    29214600 11      安非他明、卞非他明、右苯丙胺    包括它们的盐
    29214600 12      乙非他明、芬坎法明、利非他明    包括它们的盐
    29214600 13      左苯丙胺、美芬雷司、芬特明     包括它们的盐
    29223100 10      安非拉酮及其盐
    29223900 10      氯胺酮及其盐
    29241100        甲丙氨酯              INN
    29241900 30      甲丙氨酯的盐
    29242400        炔己蚁胺              INN
    29242990 40      炔己蚁胺的盐
    29251200        格鲁米特              INN
    29251900 10      格鲁米特的盐
    29263000 20      芬普雷司及其盐
    29329500        四氢大麻酚(所有异构体)
    29329990 30      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及其盐     MDMA
    29329990 40      替苯丙胺及其盐
    29333300 21      哌醋甲酯,喷他左辛,溴西泮     以及它们的盐
    29333300 22      苯环利定,哌苯甲醇,三甲利定    以及它们的盐
    29335300 11      阿洛巴比妥,仲丁巴比妥       以及它们的盐
    29335300 12      乙烯比妥,布巴比妥,正丁巴比妥   以及它们的盐
    29335300 13      环己巴比妥,甲苯巴比妥       以及它们的盐
    29335300 14      司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       以及它们的盐
    29335300 15      戊巴比妥,苯巴比妥,巴比妥     以及它们的盐
    29337200        氯巴占和甲乙哌酮          INN
    29337900 10      氯巴占和甲乙哌酮的盐
    29339100 11      阿普唑仑,卡马西泮,氯氮卓     以及它们的盐
    29339100 12      氯硝西泮,氯拉卓酸,地洛西泮    以及它们的盐
    29339100 13      地西泮,艾司唑仑,氯氟卓乙酯    以及它们的盐
    29339100 14      氟地西泮,氟硝西泮,氟西泮     以及它们的盐
    29339100 15      哈拉西泮,劳拉西泮,氯甲西泮    以及它们的盐
    29339100 16      吗吲哚,咪达唑仑,硝西泮      以及它们的盐
    29339100 17      奥沙西泮,匹那西泮,普拉西泮    以及它们的盐
    29339100 18      去甲西泮,三唑仑          以及它们的盐
    29339900 30      布桂嗪,扎莱普隆,唑吡坦      以及它们的盐
    29349100 11      阿米雷司,溴替唑仑,氯噻西泮    以及它们的盐
    29349100 12      氯恶唑仑,卤恶唑仑         以及它们的盐
    29349100 13      凯他唑仑,美索卡,恶唑仑      以及它们的盐
    29349100 14      匹莫林,苯甲曲嗪,芬美曲嗪     以及它们的盐
    29391100 20      丁丙诺啡及其盐
    29393000 10      咖啡因
    29394300        苯丙醇胺(INN)及其盐
    29394900 30      去氧麻黄碱及其盐
    30044090 20      含可待因及衍生物及盐的复方制剂   已配定剂量或制成零售
                                  包装
    30044090 30      含生物碱类精神药品的单方制剂    包括其衍生物,已配定
                                  剂量或制成零售包装
    30049090 40      其他含29章精神药品的单方制剂    已配定剂量或制成零售
                                  包装
    30049090 50      含右丙氧芬及其盐的复方制剂     已配定剂量或制成零售
                                  包装
    30049090 60      复方樟脑酊             含阿片酊、樟脑、苯甲
                                  酸、八角茴香油等,包
                                  括零售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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