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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海关总署公告支持第六届上海进博会通关和便利化
    发布时间:2023-07-31 15:59:13  作者:王亚萍  浏览:960次

    一、引言

    20237月20日,为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越办越好”,海关总署在总结前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通关便利化措施的基础上,发布2023年93关于第六届进博会海关通关政策及便利措施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制定了《2023年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以下简称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3年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以下简称便利措施》),进而赋能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2022年上半年,笔者尚在企业服务贸易合规工作之际,曾应邀参与关于进博会通关政策优化调查问卷,从企业角度提及进博会进口展品的税收减免政策落地措施通关操作程序便捷措施如绿色通道以及政策落地时间和公开制度,所以感同身受。

    二、公告内容

    《通关须知》明确了进口博览会“单一窗口”备案、展览品审批和准入、进境物资申报、展览品查验与放行、展中监管、展览品处置、记者采访器材等相关进口博览会物资通关全流程规范性要求进行了详细阐述,为办展方、参展企业提供了详细的通关指引。

    《便利措施》是海关支持进口博览会的具体举措,充分体现了创新与便利明确,《2023年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验检疫禁止清单》(以下简称《禁止清单》)和《2023年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验检疫限制清单》(以下简称《限制清单》)则明确了参加展览和销售商品的条件以及商品名录,将设立常态化机构,随时响应需求;深化科技应用,打造智能化监管服务模式;派员入驻现场,提供服务保障;办展方统一提供税款担保,减轻境外参展企业负担;就近开展验核,提升参展便利化水平;设置专门通道,优先办理手续;固化监管措施,延长ATA单证册项下展览品暂时进境期限;推进准入谈判,扩大进境展览品种类;简化监管手续,方便特殊物品进境;简化入境手续,方便食品化妆品参展;简化出境手续,便利展览品展后处置;支持保税展示展销常态化;支持跨境电商业务;支持文物展品参展;对符合条件的参展车辆优先检测、出具相关证明;扩大参展范围,允许未获检疫准入的动植物产品、食品参展。

    三、关于通关便利化措施的解读

    《便利措施》是海关支持进口博览会的具体举措,本次《便利措施》涵盖十七条便利化措施,以下是部分便利化措施的解读。

    1)深化科技应用,打造智能化监管服务模式。通过跨境贸易管理大数据平台和信息技术对进口博览会参展商、展览品信息提供全流程监管服务,打造数字化、智能化、便利化、集约化的进口博览会全流程监管服务模式。

    2)海关允许办展方统一提供税款担保,减轻境外参展企业负担。对进口博览会暂时进境展览品,由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海关提供银行保函或关税保证保险办理税款担保,免于逐票向海关提交税款担保。税款担保方式方便灵活。相比保证金等其他担保方式,企业购买关税保证保险可以避免直接的资金占压,且购买关税保证保险所需等待审核的时间相对较短,担保效率相对较高,且资金占用成本相对较低。

    3)就近开展验核,提升参展便利化水平。在展品通关环节中,对涉及检验检疫行政审批事项的进口博览会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动植物源性食品、中药材等,委托上海海关及相关海关就近就地办理审批手续,相关审批工作3个工作日内办结;按照“便利可操作”原则,委托上海海关对展区内销售的进口水产品、乳制品、燕窝境外生产企业行使受理和审查权,并免于境外实地评审,审查通过后海关总署发放临时注册批件,临时注册批件仅限于展会期间及展区内使用。相关展览品均需符合《限制清单》和《禁止清单》要求。

    4)简化通关手续。对进口博览会参会代表携带自用且仅限于预防或者治疗疾病用的特殊物品(生物制品),可凭医生处方或者医院的有关证明,准予入境。允许携带量以处方或者说明书确定的一个疗程为限;对于进博会期间仅供展览的预包装食品和化妆品,可免予加贴中文标签和抽样检验,免予核查收发货人备案证明;对于需少量试用、品尝的展品,海关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可展前抽取样品检验,免予加贴中文标签;对于在展会现场少量试销的展品,可免于加贴中文标签。对于拟试用、品尝、散发的展览用品,相关参展商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合格证明(参展国官方证书/第三方检测报告/参展方自验合格报告/参展方合格证明);进口博览会暂时进境展览品(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境展览品除外)在进口博览会结束后,结转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准予核销结案。展品结转到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后,海关按保税货物予以监管,可按规定开展保税展示业务;参展汽车,须符合海关关于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保税仓储业务或进口汽车保税存储展示业务相关规定,可结转至可开展汽车保税仓储业务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

    5)支持跨境电商业务,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允许列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22年版)的进境展览品,在展览结束后进入区域中心的,对于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商品模式销售。

    6)支持文物展品参展,办理展后留购手续,对于经国家文物部门认定为文物的展品,允许以暂时进境展览品或保税展示形式参展;展期内销售国家文物部门允许境内消费者购买的文物展品,对符合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可按政策规定予以免税进口。

    7)对符合条件的参展车辆优先检测、出具相关证明。参展车辆完成单车认证并取得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完成国六环保信息公开后,海关优先依法实施商品检验,出具《货物进口证明书》《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等相关证明,随着进博会国外新款车辆参展越来越多,海关该条举措为相关车辆进境提供通关便利,以满足国内消费者对境外全新车型日益增强的需求。

     


    王亚萍 海关事务顾问 王亚萍  / 专职律师
    进出口合规、进出口争议解决、走私刑辩和出口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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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亚萍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海关事务顾问,于2019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高级企业合规师,国际认证项目管理师(PMP);

      15年欧美跨国企业供应链进出口管理经验,亚太区贸易合规管理经验;擅长全球出口管制应对,贸易市场准入准出,亚太区海关进出口合规审查;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稽查应对和海关行政处罚处理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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