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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滨海机场海关在导游和旅客行李中查获香水85瓶、酒10瓶
    发布时间:2024-04-08 16:54:40  作者:陆怡坤  浏览:155次

    根据海关发布消息,日前天津滨海机场海关现场关员对进境旅客及行李监管时,发现两名旅客行李机检图像异常,且均未向海关进行申报。经现场关员后续查验和调查,发现二人为同一旅行团的导游和旅客,其中旅客所携带物品实际为该导游委托旅客帮忙携带过关。该名导游承认上述物品用于进境销售。经清点,共计查获香水85瓶,酒10瓶。目前,该批物品已移交后续处置。

     

    海关律师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第六条规定:旅客行李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不准进境或出境。”另依上述办法第十三条,海关依照本办法和根据本办法制定的其他管理规定免税放行的物品,自物品进境之日起两年内,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的,应向海关申请批准并按规定补税。

    导游利用旅客为其携带物品进境,可能被认定为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进而构成《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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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旅客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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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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