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商品归类
    进口日用小百货、杂货的商品归类问题
    发布时间:2009-10-22 09:11:00  浏览:1742次
    问: 我们公司是做日用小百货,以进口欧美的高档厨房用品为主,品种众多。听说可以不用逐项申报,报个价格最高的即可,请问有何具体规定吗? 答:

    您所指的应该是合并归类。根据规定,在所征税款与正常归类所征税款基本持平的前提下,一般贸易征税成批进口的杂项货物(如塑料或玻璃制厨房用具等日用百货等),可以适用简化归类。具体规定是,当此类杂项货物一次申报进口品种在5种以上,关税优惠税率在50%以下,单项价值不超过600美元的,除杂项食品外,可按货物中价值最大的货品合并归类。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