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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来料加工料件的转让事宜
    发布时间:2009-06-17 09:50:00  浏览:1094次
    问: 你好,我公司是来料加工企业,从台湾订购的塑胶料(18吨/柜),有很多是货运公司从香港把原料拉到我司后,就马上让其它的工厂拉走了,而且没有任何单据,双方都是私下完成的,请问这是否合理,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答:

    如是以保税形式进口,之后未经海关许可办理申报内销纳税手续而进行转让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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