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在一定情形下,海关可以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对货物径行开验。当然,如贵公司认为海关查验造成货物损坏的,可以提出。详细规定可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赔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