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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税款滞纳金能否申请减免?
    发布时间:2009-02-12 14:11:00  浏览:1508次
    问: 最近我司有一票货物进口,因为各种原因导致税款滞纳,请问我们是否可以申请减免滞纳金,有什么条件,如何申请?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货物进出口前向办理进出口申报纳税手续的海关所在的直属海关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的书面申请并随附相关材料,同时还应当提供缴税计划。纳税义务人在批准的延期缴纳税款期限内缴纳税款的,不征收滞纳金;逾期缴纳税款的,自延期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您若因故不能及时缴纳税款,应提前提出申请。如已产生税款滞纳金的,目前并无减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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