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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出口商品预归类的申请事宜
    发布时间:2009-03-02 11:36:00  浏览:860次
    问: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商品归类问题,我公司在宁波,四月底出口一台清洗机到上海物流园区,但是由于清洗机比较复杂,商品税号归类无法确定,想请问我到哪个海关申请预归类,申请预归类需哪些资料?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经营单位,可以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日前,向直属海关申请就其拟进出口的货物预先进行商品归类预归类申请,申请应当向拟实际进出口货物所在地的直属海关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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