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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海关化验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复议吗?
    发布时间:2009-03-26 14:21:00  浏览:1481次
    问: 我司进口货物被海关抽样送检。结论出来后我司不服。我们咨询海关回答说只能按照归类决定交了税才能复议。请问海关的化验归类决定是否都是不能提出复议的?这个回答不是与海关复议办法中第九条矛盾了?第九条规定了对海关商品归类有异议的属于纳税争议,是可以复议的。 答:

    您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您对化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验申请。由于化验鉴定证书只是送检海关作出征税行为的依据,不是实质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海关答复是有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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