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们企业是做进料加工贸易的,如果加工贸易手册在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出口,应该于出口截止日期前多久办理延期手续呢?具体应该如何办理?谢谢!
答:根据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
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外经贸管发第314号),经营企业必须按《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规定的期限加工、返销制成品并办理核销手续。如因客观原因确需延长制成品返销期限,须在规定的制成品返销期限内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海关凭批件办理延期手续;具体办理事宜您可浏览中国海关律师网“
办事流程”栏“
申请加工贸易手册延期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