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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检出入境货物通关单能否重复使用?
    发布时间:2010-07-08 08:51:48  浏览:2377次
    问:我有一批货物要出口,分二次发货。这样我能不能把两次货物的商检做在一起,然后用同一张通关单通关?

    答:根据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7年第68号,通关单只能有效报关使用一次,企业应确保已申领通关单项下的进出口货物可一次性报关进出口。如通关单签发后需要分成多票报关单报关的,企业应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拆分通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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