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是苏州一家新设外商投资企业,主要是做进料加工的企业,生产成品的料件部分是保税进口,也有一部分是在国内购买,在国内购买料件在成品出口后需要申请出口退税的,我想咨询一下,是不是在地方国家税务局办理了税务登记就可以申请办理出口退税?谢谢!
答: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应分别在备案登记、代理出口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资料,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的办理流程您可浏览中国海关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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