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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物放行后,海关还可以要求补充申报商品编码吗?
    发布时间:2010-07-28 10:13:12  浏览:1509次
    问:我司上个月进口了一批化工品,已征税放行,但是前天海关又要求补充申报商品编码,请问海关可以要求我们这样做吗,我们该怎么办呢?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49号,海关对已放行货物的价格、商品编码和原产地等内容进行进一步核实时,可以要求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向海关进行补充申报。关于补充申报是法律政策性很强的海关事务,请咨询海关事务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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