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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地报关的外汇核销单应在哪个外汇局备案?
    发布时间:2011-06-21 08:28:52  浏览:1687次
    问:您好,我们是苏州的一家制造企业,现在我们有一票出口货物要在上海装船,所以我们要去上海关区报关出口。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出口所用的外汇核销单应该在上海的外汇局备案呢?还是要我们苏州当地的外汇局备案?谢谢。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3]107号),出口单位到海关报关前,应当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向报关地海关进行核销单的口岸备案。您可参阅该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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