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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要求海关提供审定完税价格的理由吗?
    发布时间:2011-06-24 09:00:53  浏览:864次
    问:我司为一外资企业,四月份进口的一批货物被海关估价,最后确定为我司成交价格的三倍。老板觉得不可思议,要我们做出解释。问题是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能不能让海关出具一份说明理由的文件,这样我们也好给老外解释?谢谢。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8号),海关审查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后,纳税义务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海关就如何确定其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做出书面说明。海关应当根据要求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估价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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