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们是一家生产型企业,我司这周向海关申报进口一台德国产的生产设备,在办理通关手续时海关不按正常程序办理征税手续,却要求我司提供税款保证金,而海关要求提供的保证金数额远远高于我司进口产品的应交税额,这样会占用企业的大量的流动资金,请问对于海关的上述行为,我司是否可以起诉海关?谢谢。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如果贵司针对海关的收取保证金行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针对海关未征税行为不服的,须先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联系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