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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海关无理扣留能否要求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发布时间:2012-08-07 08:56:58  浏览:1254次
    问:最近我在从境外回国时因在过关时与海关关员发生几句口角,就被带到一个房间内问话、检查行李,随后把我关在该房间内长达数小时,后来也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我想问一下,如果我向法院起诉海关,法院认定海关的扣留行为违法的话,我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如过海关的行为被认定违法且导致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那么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要求是有可能被采纳的。如需法律帮助,请与我所海关部联系,电话0755-9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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