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海关去年就一宗案件对我司做出了罚款决定,我司一直对此决定表示不服,尚未支付罚款。近日我司收到了海关制发的履行催告书,催告我司履行罚款决定。请问对于催告书我司还能否提出抗辩意见?提出相关意见是否会被海关处以更重的处罚?
答:制发催告书是海关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必须履行的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海关不能因申辩加重被催告当事人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