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我公司从2016年到2018年进口的部分产品中,通过非贸付汇方式对外支付技术使用费,现在认识到可能漏报了特许权使用费,主动看披露能减轻处罚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规定,单位主动向海关报告其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并接受海关处理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