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我司进口手表,是与包装盒一同包装的零售包装。进口时,盒子和手表需要分开申报吗?
兰迪海关部:根据归类总规则五(一),你所述情况,手表与包装盒一同报验时,应当一并归类(手表)。除非包装盒本身构成独立于手表的特征,例如包装盒的价值超过手表或者具有通用储存功能等;此时,即使手表和包装盒为了运输方便分开包装,只要一同报验,就应当一并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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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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