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你好,我司刚成立了报关行,现在要进行业务培训,加强风险防控,目前我司是一般信用企业,还要申请认证企业,在此过程中,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失信企业,海关是如何规定的?
兰迪海关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生走私犯罪或走私行为,报关企业1年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次数超过上年度报关单、进出境备案清单、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等相关单证总票数万分之五且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30万元等情形,海关会认定为失信企业。更多内容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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