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从水客处购买走私的首饰,可能被评价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间接走私,即“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在立法体系的设置上,间接走私侵犯的法益是海关监管秩序和国家税收管理秩序,而洗钱侵犯的则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客观而言,你的行为的确分别侵犯了不同的法益,但整体看来,洗钱行为和间接走私行为实际上是整体性的,可能属于牵连犯,有争取以一罪论处的辩护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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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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