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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间接走私和洗钱会被数罪并罚吗?
    发布时间:2023-09-11 23:22:24  浏览:285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之前从其他人那买了很多水客带进来的首饰,后面再用卖首饰的货款买货,不断循环。去年我被同行举报走私和洗钱,现在案件已经面临移送法院了,听检察官说的,我是同时触犯洗钱罪和走私普通货物罪。请问最终会按两个罪名数罪并罚吗?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你从水客处购买走私的首饰,可能被评价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间接走私,即“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在立法体系的设置上,间接走私侵犯的法益是海关监管秩序和国家税收管理秩序,而洗钱侵犯的则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客观而言,你的行为的确分别侵犯了不同的法益,但整体看来,洗钱行为和间接走私行为实际上是整体性的,可能属于牵连犯,有争取以一罪论处的辩护空间。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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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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