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只有对账单可以认定走私吗?
    发布时间:2023-10-22 23:13:12  浏览:289次
    ┃ 问题描述:
    您好,我弟弟因为涉嫌走私被调查了,据说是因为他帮老板制作了对账单,海关通过对账单认定他们公司走私了三百多万,这样合理吗?
    兰迪海关部-费云:

    你好,对账单是委托人与代理人间关于费用结算的凭证,在包税类走私案件中,对账单往往作为认定货物包税走私入境,支付清关团伙清关费用的依据之一。对于走私案件来说,单一的一方对账不能单独作为定罪依据,而需要与其他单证材料,或者讯问笔录等相互印证,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从而综合认定犯罪事实。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费云 责任律师 费云  / 兰迪海关部
    走私刑辩律师、关税争议解决、海关行政处罚
  • 标签:
  • 对账单
  • 走私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当前律师
      费云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联系电话:18875129023

      电子邮箱:yun.fei@landinglawyer.com

      执业证号:14403202211417186


      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