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仿真枪是不可以通过邮寄途径出口的。海关总署令第43号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列明,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禁止出境。
如果你以玩具为名邮寄出境,则有伪报品名、逃避海关监管的嫌疑,该行为可能被定性为走私行为,达到法定入罪标准的,可能构成走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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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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