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仿真枪可以作为玩具邮寄出去吗?
    发布时间:2023-12-27 21:59:00  浏览:677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有一个小作坊,自己做了一些仿真枪玩具,想邮寄到其他国家的买家那,那我可以在填面单时填成玩具吗?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仿真枪是不可以通过邮寄途径出口的。海关总署令第43号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列明,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禁止出境。

    如果你以玩具为名邮寄出境,则有伪报品名、逃避海关监管的嫌疑,该行为可能被定性为走私行为,达到法定入罪标准的,可能构成走私犯罪。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 标签:
  • 仿真枪
  • 邮寄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当前律师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联系电话:13527732606(同微信)

      电子邮箱:yikun.lu@landinglawyer.com

      执业证号:14403202410733671

      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