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号,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二手车,禁止出口:
(一)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的报废标准的车辆以及距规定报废期限使用年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车辆;
(二)在抵押、质押期间或者处于海关监管期内的车辆;
(三)在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期间的车辆;
(四)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
(五)机动车与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六)走私、非法拼(组)装的车辆;
(七)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不全的车辆;
(八)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车辆;
(九)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车辆;
(十)其他法律法规禁止交易、出口的车辆。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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