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邮寄龟甲牡丹构成走私吗?
    发布时间:2024-03-07 16:32:30  浏览:154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弟弟从国外网站上拍卖龟甲牡丹让人寄到国内来,涉嫌走私被抓了,龟甲牡丹不是我们国家的保护植物,而且我弟弟说他买的都是人工培育的,不是野生的,这样也会构成走私吗?
    兰迪海关部-费云:

    你好,龟甲牡丹等仙人掌科珍稀植物,虽未列入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但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明确列举的野生植物,属于刑法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规定的“珍稀植物”。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规定的“珍稀植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国家珍贵树种名录》中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珍贵树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1、附录Π中的野生植物,以及人工培育的上述植物。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费云 责任律师 费云  / 兰迪海关部
    走私刑辩律师、关税争议解决、海关行政处罚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当前律师
      费云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联系电话:18875129023

      电子邮箱:yun.fei@landinglawyer.com

      执业证号:14403202211417186


      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