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俄罗斯的进口冷轧硅钢片征收反倾销税的通知(署税〔2000〕528号)
发布时间/2000-06-22 06:00:00   浏览/3258次   打印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俄罗斯的
 进口冷轧硅钢片征收反倾销税的通知
 (2000年9月8日 署税〔2000〕528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1999年12月30日起,对原产于俄罗斯的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冷轧硅钢片征收反倾销税。现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附件一)印发你们,并就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0年9月11日起,对原产于俄罗斯的进口冷轧硅钢片正式征收反倾销税,即除按现行规定征收法定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外,还应区别不同的进货厂商按照本通知附件二所列的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各关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俄罗斯的进口冷轧硅钢片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通知》(署税传〔1999〕213号电)征收的现金保证金,应按本通知附件二所列的反倾销税税率计征转为反倾销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凡进口经营单位(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进口冷轧硅钢片(1999年税则税号72251110、72251190、72251910、72251990、72261110、72261190、72261910、72261990,2000年税则税号72251100、72251900、72261100、72261900。取向硅钢片牌号:3404、3405、3406、3407、3408,厚度为0.30毫米、0.35毫米;无取向硅钢片牌号2212)必须向海关是我原产地证明,如果原产地为俄罗斯,还需要提供原厂商发票。各关应加强对原产地证明和原厂商发票及其他贸易单证的审核,以确定是否真实、有效,并加强对有关货物的查验。
  三、对于进口经营单位申报进口冷轧钢片时不能提供原厂商发票的,以及不能提供原产地证明,且经查验也无法确定货物的原产地不是俄罗斯的,海关应按附件二所列的其他俄罗斯公司的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四、反倾销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
  反倾销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反倾销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五、对于已征收的现金保证金,如超出附件二所列税率的多征部分,有关单位在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征收地海关申请退还的,海关应准予退还。对于低于附件二所列税率的少征部分不再补征。
  六、对于伪报原产国或伪造进口冷轧硅钢片原产地证明或原厂商发票的行为,海关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有关加工贸易保税进口货物如何征收反倾销税等方面的问题,请按照《关税征管司关于执行反倾销措施若干问题的通知》(税管〔2000〕190号)执行。
  八、总署已在海关业务系统参数库完成了数据调整工作。请各关按以下说明接收数据文件并按期执行:
  (一)节点名:ZS31
  (二)用户名:BULLETIN
  (三)目录名:〔.H883APP〕
  (四)文件名:COMPLEX.TXT《商品综合分类表》
         IMPORT-S.TXT《进口附加税税率表》
  (五)《商品综合分类表》98010030备注为“2000年9月11日”是最新版本。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
附件二:原产于俄罗斯的进口冷轧硅钢片反倾销税税率表

附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

             (二000年 第八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的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1999年3月12日正式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俄罗斯的进口冷轧硅钢片进行反倾销调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会同海关总署对倾销和倾销幅度进行了调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了调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最终裁定存在倾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最终裁定国内产业存在实质损害,并且国内产业实质损害由倾销造成。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批准,特公告如下:
  自1999年12月30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原产于俄罗斯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冷轧硅钢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号:72251110、72251190、72251910、72251990、72261110、72261190、72261910、72261990。冷轧取向硅钢片牌号:3404、3405、3406、3407、3408,厚度分别为0.30毫米、0.35毫米;冷轧无取向硅钢片牌号2212)开始征收反倾销税,俄罗斯各公司的反倾销税税率分别如下:
  俄罗斯新利佩茨克钢铁股份有限公司:6%。
  俄罗斯联邦维茨钢铁有限公司:0%。
  其他俄罗斯公司:62%。
  进口经营者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原产于俄罗斯的上述冷轧硅钢片时,必须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其计征公式为:反倾销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经营者根据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9年第13号公告向海关缴纳的现金保证金,应按上述反倾销税率计征并转为反倾销税。对超出相应税率的多征部分,有关单位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征收地海关申请退还。对低于相应税率的少征部分,不再予以追征。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俄罗斯的进口冷轧硅钢片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二000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二:  原产于俄罗斯的进口冷轧硅钢片反倾销税税率表


┌───┬───────────────────────────┬──┐
│原产国│        供货厂商名称(中英文)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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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俄罗斯新利佩茨克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6% │
│   │     NOVOLIPETSK IRON & STEEL CORPORATION     │  │
│俄罗斯├───────────────────────────┼──┤
│   │       俄罗斯联邦维茨钢铁有限公司       │0% │
│   │          VIZ STAL LTD.           │  │
│   ├───────────────────────────┼──┤
│   │          其他俄罗斯公司          │6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