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15号 关于防止土耳其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6-06-28 06:00:00 浏览/2272次 打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6年第115号)
关于防止土耳其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8月8日报告,2006年1月1日至8月4日之间,土耳其卫生部报告了242例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实验室确证病例,包括20例死亡病例(病死率CFR为8.3%)。为防止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传入我国,保护前往上述国家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来自土耳其的人员如有高热、寒战、头痛、肌肉痛等症状,要立即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健康申报、体温检测、医学巡查工作,对申报或现场发现的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要依法采取医学措施。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来自上述疫区的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要加强现场查验和卫生监督工作,发现有蜱类、鼠类等媒介的,可依法实施卫生处理。
三、前往土耳其的人员,可以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了解该地区的疫情,或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卫生检疫与旅行健康专栏查询相关信息。
四、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是一种由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病毒引起、经蜱媒传播的急性病毒传染病。人类大多因被带有该病毒的蜱叮咬而感染。主要临床表现包括突然发烧、四肢乏力、食欲不振、头痛、肌肉痛、呕吐、腹泻、皮疹和出血(如鼻、口腔等黏膜出血)。前往土耳其的人员,在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流行区域应尽量避免与啮齿动物接触,注意个人防护,防止被蜱叮咬。一旦出现上述症状,要及时就医。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