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法库 >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类 > 进境检疫法规目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7年第5号) 关于公布第二批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口岸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1-18 15:58:00  来源:  浏览:2137次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2017年第5号
    【发布日期】2017年1月17日 【实施日期】2017年1月17日
    【法律类别】进境检疫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失效,被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12号废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7年第5号)

    关于公布第二批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口岸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总局近期组织对申报的有关口岸进行了材料审核和现场评估,现公布符合要求的第二批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口岸名单(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全国第二批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口岸名单

     

              质检总局

                2017117

     

      附件:

      第二批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口岸名单

     

    序号

    省(市、区)

    口岸名称

    口岸查验点

    口岸

    类别

    允许进境

    水生动物类别

    1

    黑龙江

    绥芬河公路口岸

    绥芬河公路口岸查验点

    C

    鱼类、甲壳类、软体类

    2

    上海

    上海港口岸

    长兴岛作业区横沙渔港

    查验点

    B

    鱼类、甲壳类、软体类

    3

    江苏

    江苏常州奔牛机场口岸

    江苏常州奔牛机场口岸

    查验点

    A

    鱼类、甲壳类、软体类

    4

    江苏太仓港口岸

    江苏苏州太仓港查验点

    B

    鱼类、甲壳类、软体类

    5

    山东

    山东威海航空口岸

    威海机场查验点

    A

    鱼类、甲壳类、软体类

    6

    湖南

    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口岸

    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查验点

    A

    鱼类、甲壳类、软体类

    7

    珠海

    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

    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查验点

    C

    鱼类、甲壳类、软体类

    8

    广西

    南宁吴圩国际机场

    空运口岸

    南宁机场查验点

    A

    鱼类、甲壳类、软体类

    9

    重庆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口岸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查验点

    A

    鱼类、甲壳类、软体类

    10

    云南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口岸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查验点

    A

    鱼类、甲壳类、软体类

    11

    畹町口岸

    畹町口岸查验点

    C

    鱼类、甲壳类、软体类

    12

    陕西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口岸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口岸

    查验点

    A

    鱼类、甲壳类、软体类


      注:A:空运;B:水运;C:陆运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