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部分原产于新西兰的木材和纸制品实施协定税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2〕3号)
发布时间/2022-04-06 11:54:00   来源:财政部网站   浏览/1482次   打印

【发布部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字号】税委会公告〔2022〕3号
【发布日期】2022年4月2日 【实施日期】2022年4月7日
【法律类别】中国-澳、新、大洋洲 【效力层级】行政法规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部分原产于新西兰的木材和纸制品实施协定税率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关于升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及有关换文规定,自2022年4月7日起,对部分原产于新西兰的木材和纸制品实施协定税率,2022年协定税率见附件。

附件:2022年对部分原产于新西兰的木材和纸制品实施的协定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

附件下载:

2022年对部分原产于新西兰的木材和纸制品实施的协定税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