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27号(关于2023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5 14:27:27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1534次   打印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22年第127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2日 【实施日期】2022年12月22日
【法律类别】海关通关综合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27号(关于2023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的公告)

  为满足社会公众的海关统计数据使用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2023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doc

  海关总署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

2023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

 

时间

快讯

在线查询数据

年鉴

1

13

星期

18

星期三

20

星期五


2

-

-

-


3

7

星期二

18

星期六

20

星期一


4

13

星期四

18

星期二

20

星期四


5

9

星期二

18

星期四

20

星期六


6

7

星期三

18

星期日

20

星期二


7

13

星期四

18

星期二

20

星期四


8

8

星期二

18

星期五

20

星期日


9

7

星期四

18

星期一

20

星期三

30

星期六

10

13

星期五

18

星期三

20

星期五


11

7

星期二

18

星期六

20

星期一


12

7

星期四

18

星期一

20

星期三


 


注:

    一、除特别规定外,本表公布的内容为上月及1-上月累计数据。

    二、“快讯”为海关统计月度初步汇总数据,由海关总署通过门户网站(www.customs.gov.cn,下同)和新闻媒体公布

    三刊”为以进一步修正差错后形成的月度正式数据为基础编制的系列报表,由海关总署通过门户网站公布

    四在线查询数据为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6号对社会公众开放查询的月度正式数据,通过海关门户网站链接访问。 

    五年鉴指以上一年度的海关统计正式数据为基础编制的系列报表。年鉴公布后对上年度数据不再更正。

    六、海关统计快讯、和年鉴均按中英文公布,其中和年鉴中文版纸质出版物发行时间稍晚于网站公布时间。

    七20232月不公布数据,37日公布1月和2月合计快讯数据,318日公布1月和2月月数据,320日开放1月和2月在线查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