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公告2023年第6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月31日 | 【实施日期】2023年1月31日 |
【法律类别】海关通关综合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6号(关于调整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平台访问地址的公告)
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平台原IP地址(http://43.248.49.97/)已经停止使用。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www.customs.gov.cn)链接或者域名stats.customs.gov.cn访问该平台。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