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法库 > 海关通关与关税类 > 商品归类法规目录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31号(关于发布“导热液体”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1 18:40:00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712次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23年第131号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1日

    【实施日期】2023年10月11日

    【法律类别】商品归类法规目录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31号(关于发布“导热液体”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将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关于“导热液体”商品归类意见转化为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原“苄基甲苯和苯基苯乙烷混合物”商品归类决定(归类决定编号Z2010-0006,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5号发布)同时失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导热液体”商品归类决定.doc


      海关总署

      2023年10月11日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