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于2021年8月31日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链条等货物到马达加斯加。 经海关查验并经权利人确认,实货中有有1800件链条侵犯“飞鸽”商标专用权,有120件儿童滑板车侵犯“PAW PATROL及图形”商标专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没收侵权货物,并罚款0.43万元。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