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号【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0日【实施日期】2019年01月10日【法律类别】申报与通关【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为保障出口危险货物的运输安全,加强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监管,现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代码进行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应带有联合国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标记,该标记应包括生产企业代码。海关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
日期:2019-01-10 00:00:00 阅读:2219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