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是一家科研机构,以我科研中心的名义帮助某公司进口减免税设备涉嫌走私。我想请教我们不是注册为公司,可以成为走私犯罪的主体吗?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1999]14号),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司法实......
日期:2017-03-20 10:00:50 阅读:1232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