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务院【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551号【发布日期】2009年02月25日【实施日期】2011年01月01日【法律类别】废物利用【效力层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已经2008年8月20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总 理 温家宝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
日期:2009-02-25 00:00:00 阅读:2153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