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涉及走私,被认定偷逃税款200万元,事后调查后发现有证据证明公司没有逃税故意。所谓的归类编码有问题,是因为海关关员的认识不同导致的反复,实际我们还向海关多缴纳了30几万的税款,请问一下案件到检察院了,检察院如果认定我们无罪了会怎么处理?答: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高检发释字[2012]2号)第四百零一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
日期:2016-12-02 10:56:30 阅读:1598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