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8号【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8日【实施日期】2018年07月01日【法律类别】海关税【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通知,为适应技术进步和贸易发展需要,根据国内大米行业标准变化情况,自2018年7月1日起,对进出口税则大米的税目税率进行调整。《进出口税则大米税目税率调整表》详见财政部网站。特此公告。海关总署2018年6月28日...
日期:2018-06-28 22:47:00 阅读:3238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