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2017年11月28日从深圳湾口岸旅检大厅入境,行李箱带了几十卷胶带未向海关申报,被海关查验的时候发现,我要求补缴税款,但海关工作人中说我之前就有几次未申报的行为了,这次不让补缴税款,要没收胶带。然后就让我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了我的胶带,海关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而不出具行政处罚告知单吗?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并重新发布)的规定,海关在作出......
日期:2017-11-29 09:44:00 阅读:2037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