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律师网 > 相关推荐
走私液晶显示屏的相关资料
1条数据
问题描述:您好,我朋友的公司主要做出口业务,去年他朋友介绍了进口液晶显示屏的业务给他,因他公司不做进口业务,所以就转包给了其他代理公司代为进口,我朋友跟货主及代理公司之间都是约定按数量计算费用,我朋友从中赚取差价。近期,海关来找他调查,说是该进口的液晶显示屏涉嫌走私,我朋友涉嫌共同犯罪,请问他就是转包了一下进口业务,其它进口的事宜他都没有参与,请问这样也会涉嫌走私犯罪吗?谢谢。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
日期:2019-03-05 08:17:02   阅读:1199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走私液晶显示屏  /  走私辩护  /  揽货  /  包税
1/1页  共1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