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舅子因为购买走私物品被抓了,他其实是有成立公司的,只是公司成立时间不长,所以一直不敢承认,怕出事情,请问一下走私案件的单位犯罪有什么条件吗?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具备下列特征的,可以认定为单位走私犯罪:(1)以单位的名义实施走私犯罪,即由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单位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其他人......
日期:2017-03-28 10:53:15 阅读:1413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