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所打击的是偷逃应缴税额的犯罪行为,请问这个“应缴税额”的具体含义是什么?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应缴税额”,包括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应缴税额以走私行为实施时的税则、税率、汇率和完税价格计算;多次走私的,以每次走......
日期:2016-07-01 10:42:42 阅读:1970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