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律师网 > 相关推荐
跨区使用的相关资料
1条数据
问题描述:我公司是外资企业,两年前以减免税方式进口了一批设备,现在因生产线搬迁,需要把这批设备一并搬到新的工厂使用,请问是否需要向海关补税款?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规定,若还在海关监管年限内,企业将减免税货物交给申请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使用应当按照移作他用的时间补缴相应税款;或仍由申请单位使用只是未按照原定用途、地区使用减免税货物,移作他用时间不能确定的,......
日期:2019-01-18 10:19:55   阅读:2438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1/1页  共1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