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0号【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2日【实施日期】2019年03月22日【法律类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简化综合保税区货物、物品进出区管理,推进贸易便利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简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是指允许对境内入区的不涉出口关......
日期:2019-03-22 00:00:00 阅读:4415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