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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好,我亲戚是在国内从事大理石切割销售,因涉嫌走私被拘留,后被取保,现案件马上就要到法院了,请问需要重新办理取保的手续吗?谢谢。答: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第一百二十七条,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期限重新计算;继续使用保证金保证的,不再收取保证金。(法释[2012]21号)第一百二十七条,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
日期:2017-01-13 10:23:02   阅读:1185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走私  /  大理石  /  法院  /  重新办理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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