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文字号】主席令第31号【发布日期】2004年12月29日【实施日期】2013年06月29日【法律类别】对外贸易与环境保护【效力层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主席令第23号、主席令第57号修改,现行有效的文本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
日期:2013-06-29 00:00:00 阅读:1906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