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世界海关组织1988-200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29.40  商品名称:格利凡诺(三苄糖醚)
    发布时间:2011-09-23 14:32:31  浏览:1522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9.40 格利凡诺(三苄糖醚)     此有机化合物是一种淡黄色粘稠液体,主要用作一种口服药物的材料治疗痔疮等。化学分子式是C29H34O6。(化学名:乙基-3,5,6-三苄氧基-D-呋喃葡萄糖)     委员会同意该产品是个糖醚(呋喃型葡萄糖的醚),应归入税目29.40,因为它具有糖的基本结构而且一些羟基醚化了。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税目29.40的注释已经修订,插入了新内容以阐明非天然糖化合物。
    W2005-146 2005年12月23日  
  • 标签:
  • 归类决定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